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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内蒙古地区第十六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A级信用纳税人视频表彰大会在呼和浩特市隆重召开。这次会议由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举办,对评出的229户A级信用纳税人进行表彰。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任亚平到会并做重要指示,自治区国税局刘景溪局长,副局长王月仙、吴沛、叶殿祥,总经济师李青山,副巡视员戴。塔拉腾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地税局、财政厅、公安厅、审计厅、工商局、金融办、呼和浩特海关有关领导和部分A级信用纳税人代表,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新闻单位记者以及自治区国地税局、呼和浩特市国地税局税务干部参加了会议。各盟市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税务干部、部分纳税人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魏军主持。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任亚平作了重要指示。他肯定了国地两税联合评比A级信用纳税人工作的成绩和这些纳税人所作的贡献。他说我区已经进入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我们将迎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去年召开的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确定了提高“两个水平”、保持“两个高于”、确保“两个实现”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要求国税、地税部门做出新的、更大的努力。
任亚平副主席向全区税务系统和广大纳税人提出了希望和要求。第一,严格执法,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税务局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处理好税收事务管理与服务大众的关系,处理好税收强制与协调的关系,尽力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文明高效的办税服务,切实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税收关系。第二,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争做依法诚信纳税的模范。诚信是社会公众对纳税人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依法诚纳税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企业商业信誉和从业者道德品质的重要尺度,是对企业和个人信用水平的最好证明和宣传。第三,大力支持税收工作,共同构建和谐治税环境。推进依法诚信纳税,需要全社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纳税人诚信纳税,政府部门也要科学合理用税。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纳入全局工作之中,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
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景溪代表国税局在讲话中指出表彰全区A级信用纳税人,就是要进一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大力倡导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风尚。“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是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体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内蒙古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这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于自治区来说是一次开先河之举,是全区税收征管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全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在全面启动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化。
刘局长强调指出,近年来全区国税收入大幅度增长,国地税联合评定的165户A级信用纳税人2006年共计缴纳国税收入78.09亿元,占全区国税收入总额的25.1%.可见,他们既是依法诚信纳税的楷模,又是自治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征纳双方的共同努力。作为税务机关,关键要把握好三个要素:一是公正执法,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征收权利,一定要坚持依法治税,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规范管理,规范化的税收管理对于协调征纳关系、化解征纳矛盾、保障征纳之间良性互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优质服务,文明优质的纳税服务是化解征纳矛盾、融洽征纳关系的“润滑剂”。他希望全区广大纳税人能以A级信用纳税人为榜样,把依法诚信纳税作为自身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明礼守信,诚实经营,遵纪守法,视信誉为生命,以信用谋发展,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争做依法诚信纳税的楷模,争做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和贡献者。
自治区地税局苗银柱局长代表地税局讲话。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党委外宣办主任孟树德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A级信用纳税人的决定》。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汪洪,代表229户被评定为“A级信用纳税人”了发言,她说作为一名共和国的纳税人,我们感到无上的光荣和自豪,这是多年来我们得到的最有份量、最有价值的荣誉,同时也给我们增添了一份责任和使命。税务部门授予我公司“A级信用纳税人”称号,正是在税收方面给予我们企业最大的肯定和便利,不仅是一种莫大的荣誉,更是帮助诚信企业发展的实际措施,也将成为企业最好的形象宣传,是企业宣传的“金字招牌”,将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品牌价值。依法诚信纳税与企业长远发展息息相关,依法诚信纳税就是最好的信用证明。我们要做模范纳税人,不能辜负甚至玷污诚信纳税荣誉的称号。
内蒙古地区第十六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就此拉开了序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