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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地方税务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重点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台账
2009-03-26 09:04:00
〖发布日期:2009-03-26〗〖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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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及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自治区地税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地税党组[2008]21号),按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和锡盟地税局党组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建立健全《任务台账》的要求,根据锡盟地税系统相关部门的职能,制定如下实施办法,(列在最前的为牵头科室责任人,其他为协办科室责任人)。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以地税事业发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地税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地税各项工作之中,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监督和制约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为核心,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全面构建自治区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地税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建成符合地税系统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总体框架。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逐步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合理、科学、严密、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断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广大地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能力明显增强,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政风行风进一步改进,纳税人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一)加强党员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1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思想道德教育、党的纪律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为拒腐防变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机关党委姜仲民、宣传教育科王和平、人事科包文静、监察室刘建华、培训中心戈晓春)

2突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十三次会议,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反腐倡廉形势,科学地指导和推进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完善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机关党委姜仲民、人事科包文静)

3各级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要讲一次廉政党课,纪检组长每年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监察室刘建华、机关党委姜仲民、宣传教育科王和平、培训中心戈晓春)

(二)坚持面向全体地税干部职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4深入开展理想信念、优良传统、党纪国法、职业道德、税收执法风险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继续开展“五观”教育。针对系统特点和地税干部职工思想实际,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把握思想脉搏,做到突出重点、分层指导、分类教育,提升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监察室刘建华、宣传教育科王和平、机关党委姜仲民、培训中心戈晓春)

5、坚持地税系统反腐倡廉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监察科刘建华、机关党委姜仲民、宣传教育科王和平、培训中心戈晓春)

(三)大力推进地税廉政文化建设

6把地税廉政文化建设与反腐倡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导向功能、示范效应和载体作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地税文化建设,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展示和推广地税廉政文化成果,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进家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监察室刘建华、机关党委姜仲民、宣传教育科王和平)

(四)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税收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监察室刘建华、机关党委姜仲民、宣传教育科王和平、人事科包文静、培训中心戈晓春、办公室)

8各级地税机关要采取集中培训、在岗学习、知识竞赛和测试等不同形式普及反腐倡廉知识;建设一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基地,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培训中心教学计划,各级各类培训班要按规定设置反腐倡廉教育课程。构建一个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地税网站等信息载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对热点问题引导,抓好地税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宣传。(宣传教育科王和平、培训中心戈晓春、监察室刘建华、信息中心扎卫东)

9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树立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形成学廉崇廉的良好氛围。(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宣传教育科王和平、机关党委姜仲民

10各级地税机关要以适当的形式,探索地税系统廉政信息发布制度,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宣传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办公室翁学文、宣传教育科王和平、监察室刘建华)

三、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五)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11健全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内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试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票决制,健全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人事科包文静、办公室翁学文、监察室刘建华)

12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及中央纪委关于党内监督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

(六)完善税收执法权运行制度

13健全完善征管法规制度,细化地税机关权力和责任,制定完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建立健全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税收管理科周闯、法制科乌兰格日勒、监察室刘建华)

1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及时、准确地细化所得税分类管理、纳税评估、汇算清缴、税(费)源管理、税(费)基管理等办法的具体规定。(税政科徐莹、社保科胡彦华、法制科乌兰格日勒、税收管理科周闯、信息中心扎卫东)

15完善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税收票证管理制度。(计会科陈淑荣、法制科乌兰格日勒、税收管理科周闯)

16建立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流程、费源管理办法、欠费管理办法、社保费数据库安全及维护管理办法。(社保科胡彦华、计会科陈淑荣、信息中心扎卫东)

17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完善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法制科乌兰格日勒、监察室刘建华)

18健全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规范和完善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推行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核定管理系统(税收管理科周闯、法制科乌兰格日勒、信息中心扎卫东)

19细化落实大企业纳税服务、税(费)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等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以及大企业的特别纳税调整工作制度。(税收管理科周闯、法制科乌兰格日勒、计会科陈淑荣、社保科胡彦华)

20修订完善稽查工作规程。建立健全“一案双查”制度。(法制科乌兰格日勒、税收管理科周闯、监察室刘建华)

(七)规范行政管理权运行制度

21健全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系统公务员管理制度,规范地税系统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人事科包文静、监察室刘建华)

22健全完善地税系统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制度。(财装科宋琳琳、办公室翁学文、服务中心关长江)

23规范和推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财装科宋琳琳、办公室翁学文)

24规范和推行政府采购监督办法。(监察室刘建华、财装科宋琳琳、办公室翁学文)

25修改完善地税系统审计工作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

26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税收管理科周闯、信息中心扎卫东)

27推行行政问责制度。(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办公室翁学文)

(八)建立完善地税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和违纪行为惩处制度

28完善地税干部职工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公务员奖惩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落实各项纪律处分规定。(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

29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按规定成立公务员申诉公证委员会。(人事科包文静、监察室刘建华、法制科乌兰格日勒、办公室翁学文)

(九)建立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

30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监察暂行规定》、《税务监察案件调查处理办法》、《税务监察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税务执法监察暂行办法》。(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法制科乌兰格日勒)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工作

(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31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出的政策决定贯彻执行,确保区局党组决定事项得以严格执行,确保政令畅通(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机关党委姜仲民、办公室翁学文)

32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各级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办公室翁学文、人事科包文静、监察室刘建华)

33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收受干股以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监察室刘建华、财装科宋琳琳、办公室翁学文、机关党委姜仲民、人事科包文静、服务中心关长江)

34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述职述廉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健全和落实上级党组、纪检组参加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管理。(人事科包文静、监察室刘建华、机关党委姜仲民)

3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机关党委姜仲民)

36加强上级党组和纪检组对下级党组及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组对下级党组成员经常性考察考核机制,认真落实上级纪检组长同下级地税机关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党组内部监督,加强同级纪检组对党组成员的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党组成员的监督,党组成员要自觉接受党组领导,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办公室翁学文)

37按照党组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负责联合组织开展巡视工作,巡视结果向党组汇报,综合运用巡视成果。(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有关科室负责人)

38、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审计结果落实。人事科包文静、监察室刘建华

(十一)加强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39、加强税收法制监督。做好地税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审查工作,开展地税系统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法制科乌兰格日勒、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40加强对地税行政审批的监督。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审批项目监管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依法对行政审批事项条件、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监督,重点对减免缓税审批、所得税税前列支审批等审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审批结果按规定公开。(法制科乌兰格日勒、监察室刘建华、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41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围绕税收执法中的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稽查检查、行政处罚等自由裁量权较大的环节,运用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监督检查手段,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法制科乌兰格日勒、信息中心扎卫东、监察室刘建华、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42加强对人事管理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酝酿提名、竞争上岗以及人员录用、调配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人事科包文静、监察室刘建华)

43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

44加强对财务、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的监督。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财务管理、财务监督、政府采购、财务公开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审批、基建项目审批、建设标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财装科宋琳琳、办公室翁学文、服务中心关长江、监察室刘建华)

45、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的监督。(信息中心扎卫东、财装科宋琳琳、办公室翁学文、监察室刘建华)

(十二)充分发挥监督资源的整体效能

46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各项监督制度切实落到实处,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保证党内制度的权威性。(监察室刘建华、有关科室负责人)

47积极稳妥地推行党务公开,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人事科包文静、监察室刘建华、机关党委姜仲民)

48强化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公检法、审计等相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发挥特邀监察员和其他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监察室刘建华、办公室翁学文、宣传教育科王和平)

49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办公室翁学文、信息中心扎卫东、监察室刘建华)

50有效整合内部监督资源。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行使监督职能,建立统一协调、衔接顺畅、主动配合的监督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共享和腐败风险预警机制,建立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部门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制度,纪检监察部门综合运用各类信息,加强预警分析,提高预防腐败的工作水平。(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法制科、有关科室负责人)

51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监督问题。(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有关科室负责人)

52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地税系统“两权”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监察室刘建华、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十三)深化地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53推进政府采购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着力防范和化解政府采购风险。(财装科宋琳琳、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

(十四)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机制改革

54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征管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责任,提高征管效能,完善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费)源监控和地税稽查的互动机制,健全税源管理机制、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完善地税稽查管理制度。(人事科包文静、税收管理科周闯、计会科陈淑荣、法制科乌兰格日勒、税政科徐莹、社保科胡彦华)

55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服务理念。建设纳税服务体系,规范纳税服务机构设置,制定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编制分类纳税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建立纳税服务考核、评价、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级地税机关和地税干部职工的纳税服务行为。(税收管理科周闯、社保科胡彦华、有关科室负责人)

(十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56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竞争上岗办法,严明用人纪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建立地税系统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推行和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积极探索、大力推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等制度。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回避以及提拔备案制度。(人事科包文静、监察室刘建华、有关科室负责人)

(十六)发挥税收信息化建设对惩防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

57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依托税收信息化建设成果,规范“两权”运行,强化“两权”监督,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技水平。(税收管理科周闯、信息中心扎卫东、监察室刘建华)

58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分步开发地税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和载体。(监察室刘建华、信息中心扎卫东、有关部门负责人)

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十七)加强地税机关作风建设

59、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人事科包文静、机关党委姜仲民、宣传教育科王和平、办公室翁学文、监察室刘建华)

60、坚决制止奢侈消费现象,严格控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认真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装修、设备配备标准,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财装科宋琳琳、办公室翁学文、服务中心关长江、人事科包文静、监察室刘建华)

61、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取消各种不必要的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办公室翁学文、宣传教育科王和平、有关科室负责人)

62、发挥各级机关党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推行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服务质量,促进文明执法,努力创建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和廉洁型地税机关。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地税干部队伍。深入推进“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机关党委姜仲民、人事科包文静、宣传教育科王和平、办公室翁学文)

(十八)加强纳税服务工作

63、完善纳税服务手段和方式,加强办税服务厅、地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系统和知识库建设,强化税法宣传,深化办税公开,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实施办税辅导,开展咨询服务,定期收集、分析纳税人需求,受理纳税人投诉,提供税收法律救济。推行多种申报缴款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加强地税国税协作,全面推进共同办理税务登记,逐步实现联合检查、纳税信息资源共享,不断降低征纳成本。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税收管理科周闯、信息中心扎卫东、计会科陈淑荣)

(十九)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64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纠正各级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认真纠正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违规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违规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以及乱摊派、乱收费的现象。深入治理地税机关强行指定代理机构、地税干部与代理机构串通谋利等问题。继续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活动,防止奢侈浪费和向纳税人拉赞助、搞摊派现象的发生。继续严格执行“六条禁令”。(监察室刘建华、税收管理科周闯、财装科宋琳琳、办公室翁学文)

(二十)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65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按照“管行业必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推进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建立健全纳税人对地税机关政风行风的评议和监督机制。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以规范的执法和优质的服务,树立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监察室刘建华、税收管理科周闯、宣传教育科王和平、机关党委姜仲民)

七、推进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二十一)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66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利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地税干部职工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越权减免缓征税款等案件。严肃查处贿赂案件,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监察室刘建华、税收管理科周闯、办公室翁学文、机关党委姜仲民、有关科室负责人)

(二十二)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67继续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基建工程、政府采购领域、税控器具推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贿赂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贯彻落实《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意见》。(监察室刘建华、有关科室负责人)

(二十三)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68、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肃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监察室刘建华)

69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加办案科技含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

70健全查处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健全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地税机关和有关部门相互移送案件工作。(监察室刘建华)

(二十四)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71坚持“一案双报告”制度,深刻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监察室刘建华、有关科室负责人)

八、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72各级党组和领导班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责范围和责任内容,同税收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建立健全以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党组会定期听取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监察室刘建华、办公室翁学文、人事科包文静)

(二十六)明确工作职责

73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坚持“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及部门领导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组做好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组要重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监察室刘建华、办公室翁学文、人事科包文静、有关科室负责人)

(二十七)狠抓工作落实

74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实施细则》的任务和要求,扎扎实实地抓好贯彻落实,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抓住地税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取得突破。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掌握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监察室刘建华、有关科室负责人)

(二十八)强化监督检查

75各级地税机关每年要对惩防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并向上级机关报告。(监察室刘建华、有关科室负责人)

76要把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人事科包文静、监察室刘建华)

77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分类指导。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年初分解任务、年中专项督查、年底考核评价,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监察室刘建华、人事科包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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